“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3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于胜德说,从2007年起,自治区将用5年时间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从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说,食品放心工程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反应机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对饮食安全感到放心和满意。
在会上,15个地州市及3个直辖县级市的领导签订《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乌鲁木齐市副市长马雪峰代表各地州市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吴敦夫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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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食品综评一年升10位
今年1月,乌鲁木齐市接受了国家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组的检查,乌市综合评价居21位,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第17位。综合评价结果显示,2006年乌市食品安全工作较2005年有大幅度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
27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在2005年全国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乌市排名倒数第一,并发现乌市流通领域中4种腐竹、9种小麦不合格。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此次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乌市品种检测指标评价小麦粉、婴儿配奶粉并列第1,腐竹第8位,蔬菜第14位,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第1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