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春节期间,桂林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2006年12月26日,桂林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虞山食品批发城内有假冒长城牌葡萄酒销售,请求工商部门前往查处。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在虞山食品批发城内一家酒类经营部发现所举报的葡萄酒,这批酒的标签上标注有“长城解百纳金色庄园高级干红葡萄酒”字样。工商执法人员以该批葡萄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为由,依法将59件354瓶上述葡萄酒予以查扣,并抽样送往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公司鉴定报告判定: “长城Greatwall”及图形系列商标是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这家酒类经营部未经商标合法持有人许可,擅自销售上述产品,其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据此,桂林市工商局作出将59件354瓶侵权葡萄酒全部依法予以没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送达当事人胡老板。
据了解,虞山食品批发市场是桂林市最大的食品批发市场之一,桂林市工商部门在节前加大食品市场源头监管。截至2月5日,桂林市工商局已在该批发市场查获酒等问题食品300多件,奶糖等问题小食品1000多公斤。(蒋文成 莫桂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