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无照加工销售劣质竹笋案:2006年5月,凤凰县工商局在该县一非法加工窝点内查获不合格竹笋3820公斤,这些产品系当事人杨某在无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从各地收购来经药水浸泡加工的,产品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
二、销售过期饮料案:2006年11月20日,邵阳市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市某购物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苹果醋,经查,当事人于2006年10至11月间,共销售超过保质期苹果醋1195瓶,销售金额10137元。
三、销售不合格牛肉制品案:岳阳市工商局查获该市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开始,从省内某公司购进贵州莱点生态牛业有限公司生产“莱点”牌贵州特色牛肉,到案发时止,共销售480包,该批食品属不合格食品。
四、经销不合格保健食品案:2006年1月17日,湘潭市工商局对该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的“长兴”一品康多蛋白粉、“珍迪”铁锌氨基酸口服液等6种保健食品进行监测,发现其产品中标注的维生素、钙、铁、锌等主要成分及标签不符合相关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五、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2006年5月,攸县工商局查获个体户蔡某、刘某等人销售的侵权“伊利”奥力星牛初乳系列饮品2862件,经查,当事人于2006年4月从包头市某单位购进侵犯伊利注册商标权的“伊利”奥力星牛初乳饮品3333件,货值共计38845元。
六、销售假冒香烟案:2006年5月16日,娄底市工商执法人员对娄星区某副食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当事人假冒“极品芙蓉王”香烟50条,假冒“芙蓉王”香烟30条,至发案时止,当事人共售出假冒“极品芙蓉王”香烟20条,假冒“芙蓉王”香烟15条。
七、经销不合格葡萄酒案:2006年4月,衡阳市工商局发现该市石鼓区某副食批发部经销“银鸿牌”野生王原汁山葡萄酒存在质量问题,该批葡萄酒共1000件,货值13500元。
八、销售不合格粽子案:2006年1月,长沙市工商局对该市某公司销售的“安井”豆沙粽进行抽检,结果为不合格食品,该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九、无照经营饮用水案:新化县工商局查获当事人伍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于2006年4月在新化县上梅镇租用场地,购进全自动洗灌机等设备,于7月份开始从事饮用水的生产销售,至查获时止,共生产“八仙峰”牌桶装饮用水50桶,瓶装饮用水300瓶。
十、销售不合格食用油案:2006年8月,蓝山县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杨某销售的散装食用油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经查,当事人从广东某公司购进散装食用油(色拉油)2.5吨,共计货值15000元。 (记者 易博文 通讯员 张仲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