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食品,市民大多会关注其保质期,却忽视存放食品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昨日,记者走访部分超市发现,不少食品所处环境没有达到适宜的温度。
记者昨日在武胜路一超市发现,摆放奶制品的冷藏柜中,有一台温度竟高达1
7.3℃。在江汉路附近的一家超市,7台冷柜的温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零下18℃。有的超市冷柜虽然温度符合标准,但其内堆放的商品超过了距柜口约5厘米的“食品整理线”。
记者还注意到,不少巧克力的外包装写着“储存温度不超过22℃”,红酒的储存温度应在5~15℃,但超市内实际温度显然要大大高出。有的袋装巧克力,用手一按就有软塌塌的感觉。
据了解,食品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保存时间就会相应缩短,某些食品会出现变色变味等问题。
一些超市相关人士比较无奈,一般食品不需冷冻、冷藏,超市也不可能将它们全部放入冰柜。若将超市温度控制在25℃以下,一来会大大提高电费,增加成本;二来室温过低会让顾客感到不适。
由此,有人建议,夏季购物时,最好把保质期打个折扣,尽量选择刚“出生”不久的商品。
相关链接
国家商务部近日出台《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同时,超市中所用的敞口冰柜存放冷冻食品应严格限定在标志线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