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该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报告范围、报告时间、报告内容、救助措施、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应在接到报告后2个小时内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跨辖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王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