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价格导向作用,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通知》要求,2006年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白小麦72元、红小麦69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