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贵州茅台酒集团公司新开发了一种品牌白酒“小豹子”,并迅速在市场上热销,卖得火爆。可没过多久,“小豹子”酒卖不动了。据调查,就在“小豹子”旺销时,市面上忽然出现了“小海豹”、“小狮子”、“小虎子”、“小云豹”等一大批其他白酒厂出品的新品牌白酒,且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品名的字体设计、图案还是色彩搭配来看,都与茅台集团的“小豹子”如出一辙。由于这些“杂牌酒”的外包装与“小豹子”非常相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还以为茅台集团又出了新产品,是“姊妹牌”,于是纷纷购买,冲击了“小豹子”酒的销售。而当经销单位去当地专利局投诉一些产销企业侵权时,当地专利局却予以拒绝,原因是“小豹子”酒的包装外观设计专利是在其上市销售一年多后才申请注册的,按照国家“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其包装专利已不具备新颖性特点,严格推究后被视为无效包装外观专利,“小豹子”投诉侵权无效,不能立案查处其他企业。
究其原因,此次事件可得到两点启示。
第一点是产品外包装图案设计专利必须及时申请注册,否则过期自动无效。近几年来,包装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很多熟悉的品牌除了产品质量优良,还用新颖独特的包装设计和图案吸引消费者去注视它,购买它,于是很多企业在包装设计上狠下功夫。“小豹子”酒也进行了认真的包装设计,但它的失误之处就是没有及时地对外包装设计申请专利注册,这以后,它虽然申请注册了,但这种包装已经在市面上流行了一年多了,应该说没有新颖的特点了,因而,专利部门拒绝申请注册。但它的“熟悉面容”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当别的厂家仿冒时,只看重它的“熟悉面孔”,不仿冒它的品名,叫你没办法又无可奈何。笔者曾在一家白酒企业当过多年的厂长,经营期间有一种普通白酒的外包装图案就没有申请注册(当时根本上就没有这种意识),结果被别的厂家仿冒了。虽然外包装图案一样,但仿冒者的品名与你不一样,何况你这种外包装图案压根儿就没有申请过专利保护。“吃一堑,长一智”,交了学费才知道其中奥妙。因此不论什么样的企业对包装设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旦外包装“定型”后应马上申请专利,切不可因小失大,到时追悔莫及。
第二点就是“注册商标”内容不代表图案,商标与图案是两回事,必须分清。众所周知,一般产品都有“注册商标”字样或“R”标志,但那只能代表品名已经被注册了,如“汇源果汁”,注册的商标只是“汇源”品牌,而不代表整个标识内容和图案、颜色。可眼下有些企业在此方面却混淆了,误认为“注册商标”就是整个外包装标识和图案,结果吃了很大的亏,损失惨重。因此务必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注册品名时要及时地对标识的所有内容(图案、色彩等)进行专利申请,谨防被“克隆”。此外,注册品名时要考虑长远利益,像“娃哈哈”不仅进行了专利申请,还对品名的“姊妹名”进行了注册,像“笑哈哈”、“娃娃哈”、“娃哈娃”等,致使模仿者和侵权者都无从下手。
包装可以振兴一家企业,也可以毁灭一家企业,经营者必须在包装上慎之又慎,打好“包装”这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