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监局获悉,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该局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出厂强制性质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将不得出厂销售。
广东省局针对食品出厂实施强制检验,明确了突出检验的项目和重点,主要是涉及健康安全指标,以及食品的主要理化指标,重点突出微生物、添加剂等安全、卫生指标的检验。强制出厂检验不同于监督抽查,也不同于定期检验,但性质是强制的。也就是说,其检验方式是多样的,可以自检,也可委托,各级质量技监部门不将强制出厂检验结果作为执法依据。
在强制出厂检验中发现产品不合格,将通知企业采取措施整改,并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对拒不进行食品强制出厂检验、多次出厂检验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企业,质量技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对其加大监督抽查或执法检查的频次力度,并依据抽查结果,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予以严厉查处。
为了提高检验的针对性,全省产品质量监督将突出重点检验项目,以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项目和主要性能指标为主,少搞全项目检验,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缩短检验周期,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
为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广东省局要求全省质量技监系统按照职能调整要求,必须统筹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着重抓好食品质量卫生监管工作的“两个转变”。一是从面上的对各类产品企业的质量监管,转变为重点对整个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质量卫生监管;二是从点上的对终端产品质量监管,转变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过程的质量卫生监管。以点面结合方式,构建新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管体系。 (沈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