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在超市买了一袋思念牌小笼包,商家还免费赠送了我3袋馄饨,等回家一看这些赠品全是过期货。”读者许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
许女士告诉记者,前天晚上她在南磨房联友超市花了6.5元买了一袋思念牌小笼包,同时超市还赠送了她3袋馄饨。“今天早上,我吃这些馄饨的时候发现已经变了味儿,再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是2003年3月,保质期1年,至今已经过期8个月了。”许女士很气愤。
随后记者采访了生产这些食品思念创新食品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对方在认真记下了记者所说的情况后表示,他们会立刻到该超市了解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公司可以给消费者更换赠品。但因为没有特定的法律条文规定对赠品的赔偿额度,所以公司不能确定赔付金额。
同时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赠品也是商品,商家理应保证质量。如果商家打着“买一送一”的旗号,卖一件合格商品,再送给顾客一件不合格商品则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