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14日公布的9月《工商商品质量报告》显示,浙江省生产、销售的黄酒质量不稳定,抽查合格率不到六成。金华产有8个批次的黄酒经检验被判不合格。
本次抽检抽查了黄酒55批次,经检验合格31批次。被检查的黄酒近一半属于配制酒,而根据规定酿造酒不得配制,个别商品造假的程度到了“不用任何由米酿造的成分”,黄酒中检测不到必须含有的“氨基酸”成分。
在24批次的不合格黄酒中,有8个批次由金华企业生产。它们是:由金东区曹宅晓日酒厂生产的晓日牌金华府酒;由金华市清泉酒厂生产的琅峰山牌红曲酒;由金华市泉源湖滨酒厂生产的民家牌陈糯米酒;由浙南酿造厂?穴义乌?雪生产的山庄牌金华老酒;由义乌市协和酒厂生产的糯米黄酒;由金华市龙山酒厂生产的金华家酒;由金华市泉源湖滨酒厂生产的民家牌陈糯米酒;由金华市十二里酒厂生产的日乔牌日乔陈酒。
另外,还有两个批次在金华销售的外地产黄酒被判为不合格。其中由宾王市场C内44号BD块钱莲芳销售,杭州九滴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滴久牌加饭酒被判酒精度、苯甲酸、甜蜜素、感官不合格;由金东区腾龙酒业商行销售,绍兴市一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牌糯米老酒被判菌落总数、感官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