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国内外的广西桂林“三花酒”商标品牌竟差一点被济南某酿酒厂注册成功!所幸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对济南某酒厂申请的“THREEFLOWERS及图”商标(英文含义为“三花”)提出异议,并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最终使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了济南某酒厂“THREEFLOWERS及图”的商标注册,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赢得了一场漂亮的品牌保卫战。
桂林“三花酒”是桂林传统地方名酒,也是广西名牌特产,其酿造方法已经流传近千年。解放后,“三花酒”被国家有关部门定为中国米香型白酒的代表酒,享誉国内外。如今,“三花酒”与“花桥腐乳”、“花桥辣椒酱”被誉为桂林三宝,是桂林名优土特产,“三花”已成为桂林当地特产酒的代名词。1993年开始,桂林三花公司陆续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三花”商标及“SANHUA”商标,但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广西有多家生产“三花酒”厂家等理由驳回。
在桂林三花公司申请注册“三花”、“SANHUA”商标未能成功的情况下,却意外发现,济南某酿酒厂申请注册的“THREEFLOWERS及图”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其欲注册商标是由英文和三朵花图形组成,图形的直观印象也是“三花”,指定使用商品也是与“三花”酒同属酒类产品。桂林三花公司立即意识到,该酒厂申请的商标无疑是通过打擦边球来蒙混审查员的审查并获得了初审公告,如果获得注册,这将给努力培植这一品牌的广西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对此,桂林市政府有关部门也予以高度重视,支持桂林三花公司向商标局提起异议。
2002年7月,桂林三花公司正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出了事实理由和有力的证据。其所持异议理由认为,广西桂林等地有多家酒厂生产“三花酒”,其酿造已经具有悠久的历史。济南某酿酒厂作为一家酿酒企业,对桂林“三花酒”是了解的,将“三花”用英文和图形表示,而且指定使用商品为“果酒(含酒精)、烧酒、酒(饮料)”等,如获注册,在市场上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
据悉,商标局对上述异议理由予以了支持。经过近两年的商标异议申请,今年8月初,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做出裁定,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异议理由成立,济南某酿酒厂第1599514号“THREEFLOWERS及图”商标不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