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全省将集中对城乡接合部、社区的食品集中交易场所进行重点整治,“消灭”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川省工商局要求,凡经营食品者,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持证经营,凡证照不全、非法出租出借证照、超范围经营者,将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尤其是经营儿童食品的经营申请者,工商部门将严格审查其一切的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食品者在进货时,必须对进货商品履行检查验收程序,索取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据等。而商家在销售食品时,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