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循环周期过长,过期食品不及时更换,致使一些过期食品还摆在外面销售。昨日,青岛市崂山工商部门查扣一批过期儿童食品,价值近4000元。
5月30日,崂山工商分局进行“六一”儿童节前市场检查,在王哥庄东台村一个体商店发现,产自黑龙江的“丰鹿”牌奶粉包装袋上注明的保质期为12个月,但其生产日期为2003年1月,已过期4个月。随后,执法人员又发现其所经营的“日本豆”、“法国西梅”、“夏宝奶棒”等十多种儿童食(饮)品已超过保质期4—7个月不等。
面对被查出的过期食品,店主王某却未认识到错误,称食品虽已过期但又未变质,吃了也闹不死人。执法人员当即对过期食品进行查扣。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该村其他商店进行了检查,发现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情形。仅在该村查扣的过期“丰鹿”、“红山”牌奶粉和“日本豆”、“法国西梅”等食品,总价值就接近4000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农村不像城里那样商品卖得快,更新速度也快,再就是经营比较分散,一家一户方式经营的小卖部较多,再加上店主为蝇头小利驱使,很容易出现过期食品。对此,一方面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要一样一样仔细检查;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址等,特别是夏季到来,产品容易变质。
(通讯员 姚加彩 记者 刘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