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有毒火腿”案。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永泰火腿食品厂法人代表曹锡平和其兄曹锡洪犯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去年11月,曹锡洪授意工人将敌敌畏倒入水缸内。工人就用该“水”浸泡清洗火腿。此后,曹锡洪将此事告诉曹锡平。当天上午,用含有敌敌畏的水浸泡火腿300只。
案发后,曹锡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昨天上午,在金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站在被告席上的曹锡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哽咽着说:“我对不起父母和家人,对不起金华人民,对不起火腿业同行!”
(笮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