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萍方浩宇谢明记者马天帅) 行政执法不能“罚款了事”,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检察机关启动全面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后,首次对制售伪劣食用油的朱文武、胡德辉等5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黑心商家狂炼“潲水油”
2002年,四川省崇州市人朱文武、胡德辉在崇阳镇西江乡红桥村一个偏僻的河坝建起了一个占地300平方米的西江乡皂化油脂厂,当年8月投入生产。在高额利润引诱下,他们很快打起了用潲水油提炼“食用油”的主意,并将邻村的个体熬油户刘俊华也拉入同一阵营。他们一般都是从成都一些专门收集宾馆、饭馆潲水油的商贩手中以每吨3000元至32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回大量潲水油,经过加热后熬干水分,再添加白土除色后进行过滤,最后用脱臭罐脱臭的方式将潲水油加工为初级“食用油”,并以每吨4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盐亭县人肖洪跃、乐至县人王军,这些人又将初级“食用油”运输到外地炼油厂进行“精”加工或掺入合格食用油后便制成了“精炼食用油”,每公斤可卖4.6-5.6元。
在这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仅收集在案的证据显示,朱文武、胡德辉、刘俊华就生产了200多吨伪劣食用油,其交易额达140万元;肖洪跃、王军销售后获利90余万元。
一网打尽制假贩假者
崇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03年6月21日对此案立案侦查。警方侦查人员提取了朱文武、胡德辉等人非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油”油样,并送到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进行检测,证实其加工生产的油不符合食用油标准。经过缜密侦查,警方于2003年7月16日晚将朱文武、胡德辉、刘俊华一举抓获,7月20日警方侦查人员又远赴云南将肖洪跃抓获;9月25日再赴攀枝花将正在销售伪劣食用油的王军抓捕归案。崇州市检察院也在警方提请批捕后及时审查,及时作出将5人批准逮捕的决定;与此同时崇州市技术监督局也采取行动拆除并没收了朱文武、胡德辉等人全部生产设施,并依法予以取缔了这个非法生产伪劣食用油的黑厂。
“罚款关厂”并追加刑责
当案件进入检方公诉审查环节后,承办此案的主诉检察官针对此案嫌疑人肖洪跃、王军等长期在外地进行加工和销售伪劣食用油的证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与警方交换了意见并提出补充侦查的要求。为将此案办成铁案,警方侦查员不辞辛劳,多次赴云南和攀枝花等地收集取得了大量证据。在崇州检警侦诉协作配合下,此案经过2次补充侦查后,于今年2月底再次移送到崇州市检察院,经该院检委会专门研究和讨论后,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