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强制性认证产品请认准CCC标志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家用电器、汽车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及环境保护,购买时要选择贴有“CCC”认证标志的商品。这是泉州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的2004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
据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从2003年5月1日起,我国对涉及安全、电磁兼容、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实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CCC”认证)。列入《第一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包括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信息技术、电信终端、音视频、照明设备、医疗器械产品等19大类132种。这些产品大多为日常生活用品。与公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需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有: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微波炉、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等18种产品。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贴认证标志,不得进口、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如果市民在市场发现未加贴“CCC”认证标志的《目录》内产品,请及时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或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