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本市蓟县有很多猪贩子将患大脑炎、拉稀、感冒、腹泻病而死的病死猪肉加工后卖给肉制品加工企业。西青区天津金釜食品厂和蓟县天津食艺圆食品有限公司就存在这种情况,这两家企业将病死猪肉作为原料制成火腿肠等各种熟肉制品行销本市及全国各地,其标签上居然还印着“天津百万职工放心食品”、“天津市技术监督局质量示范单位”等字样,欺骗消费者。
该消息一经播出立即引起了市公共卫生监督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所崔春明所长立即向市卫生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在卫生局领导指示下立即电话通知蓟县、西青两个有关区县的卫生监督部门部署检查行动,并组成两个督察组立即驱车赶到现场进行督察,同时通过蓟县、西青区政府协同公安、质检、动物检疫、工商等部门联合对两个违法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两个企业负责人对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问题供认不讳,均承认违法事实。同时,卫生执法人员还发现两个企业擅自更改了卫生部门审批的工艺流程布局。卫生监督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对这两个严重违法的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吊销了卫生许可证,现场封存了查获的原料猪肉及成品,进一步处理目前正在进行中。
在检查的同时,市卫生局整顿办、市公共卫生监督所还向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紧急出击,结合即将到来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防范禽流感的同时,对辖区内所有肉制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检查。
对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检查采购原料肉和添加的辅料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检验报告是否齐备,动物检验报告是否合格;产品中是否含有假冒伪劣、有毒有害成分;回收添加剂、变质产品、废弃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添加剂是否符合标准;肉制品中苯甲酸钠含量是否超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从业人员卫生是否符合规定;成品是否经检验后出厂;检验室是否按卫生部门要求正常运转。对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检查台账制度是否完备,肉制品进货数量、批次、销售数量、不合格产品、剩余产品处理是否都有明确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