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有效防止其对人的感染,卫生部特发出《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动物防疫等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好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禽流感防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分片分区负责,落实监管职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经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及禽肉;集贸市场内经营鲜活畜禽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是否按规定分开设置,鲜活畜禽经营区域是否定时清洗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经营餐饮服务的区域及周边规定范围内是否经营鲜活畜禽;现场制售禽肉的原料是否按规定索证和建立记录等。对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立即查处。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集贸市场每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集贸市场要每日安排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对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交易进行专门检查,对发现的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配合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集贸市场外无证无照交易鲜、活、冻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禽肉产品违法生产经营举报电话。卫生监督机构对举报的情况必须认真核实,迅速作出处理,并保持与农业等部门的密切联系。(记者姬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