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假茅台,质监局竟然愿意花高价收购回去,如果不是知情人,没准儿还会非常感激这个执法部门的体恤消费者呢。不过,一旦知道质监局在包装这批假货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不难理解他们干吗要“买”——不,是高价收购这批假酒了。
这起假茅台酒案之所以从中秋节拖到今天没有个最终结果,和泰安市质监局有很大关系。
围绕着如何处理这批假酒,泰安市质量监督局泰山分局比受害人朱德巍还尴尬——谁叫市质监局稽查处给这批假酒贴上了保真标?顾名思义,“保真标”就是由官方颁发的证明某种商品绝对正宗的标识。茅台酒瓶上贴了保真标,等于质监局以执法部门的单位信誉向消费者担保这些假酒是货真价实的茅台酒。作为消费者的朱德巍发现自己购买的这些假茅台酒居然有保真标,质监局方面当然不肯主动招供,于是就把脏水往商家身上推。当《焦点访谈》的记者用实验证明这个真标揭不下来时,质监局不得不承认内部有人把标给过商家。当然,执法部门不可能无偿地把标赠送给商家。对这一点,质监局方面承认“这样做是有经济利益的”。
既然一方面是自己人办了愧对国家、愧对消费者的亏心事,一方面是消费者的执著投诉(不同意把假酒倒卖出去,将损失转嫁他人),这样一来,质监局方面怎不骑虎难下?所以,也就不难理解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私下和朱德巍商量,提出由质监局出资把假茅台酒收购过去。
由质监局“买”假酒,并且是高价来买,如果不是为了捂盖子、保全单位名声,免除单位责任人的受处分,他们显然不会干这等亏本的买卖。买假酒的钱从哪来?向市财政打报告,申请购买假茅台酒的款项,估计十有八稳没戏;单位内部集资,没有参与出售保真标的职工肯定不干。惟一的办法,就是挪用点资金,偷着买回朱德巍的这28箱假酒(当然,必须得朱德巍本人愿意卖)。我想,泰安市质监局的人决不会傻到自己掏腰包买下假酒,然后再自己心甘情愿回家品尝假酒的滋味。如此一来,最大的可能则是设法将这批本已贴上保真标的茅台酒给踹回零售市场。只有这样,局里的财务账上才能够抹平这笔款项。
这样的话,质监局当然如愿以偿,不用再承担什么责任。但是,其所作所为,却实在不敢让我等消费者放心。这算什么行为,这简直是在用职权“洗”假酒,把假酒洗“真”,“洗”成真酒,最终坑害的还是消费者。这样,真正的赢家只有泰安市质监局自己,你想,他们的稽查处赚够了银子,茅台酒厂丧失了产品信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成了儿戏,甚至因为假酒丢了身家性命。如此买卖,对泰安市质监局而言,虽高价也值啊。
假酒牵扯出来的是假稽查、假执法、假处理。一连串的“假”字,无疑都是在考问我们的执法诚信。如果执法部门没了诚信,消费者的权益岂不像稻草一样一文不值了吗?(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