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过对自身经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截止2003年11月3日,存在如下情况:
一、公司已进行披露的贷款担保总额为7998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总额35480万元。
二、公司因故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决议总额为98786.07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和做出对外担保决议金额总计178766.07万元。
三、公司应收帐款264841660.28元,主要为应收的大麦、钢材、饮料产品款;预付帐款487599007.85元,主要为预付大麦货款、联营款等,其他应收款195197359.44元,主要为支付借款及其他款项。
四、公司逾期贷款14005万元。
上述部分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