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卫生指标不合格。不合格的3种产品全都是细菌总数或大肠菌群指标超标,而这两个指标是食品质量的安全卫生指标,反映了产品受污染的程度,是国家强制性限量指标。
国家标准CB2746-1999《酸牛乳》中规定大肠菌群≤90MPN/100mL,而北京市万惠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北京阿尔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阿尔曼”牌纯酸奶(2003年8月4日生产,2500克/袋) 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为230MPN/100mL,超过标准值两倍多。国家标准GB5408.1-1999 《巴氏杀菌乳》规定菌落总数≤30000cfu/mL,而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店销售,标称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岛”牌纯鲜牛奶(2003年7月29日生产, 950毫升/盒)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0000000cfu/mL,严重超标。
此外,北京市质监局还提醒消费者,购买乳制品时应注意查看标签配料表。国家标准规定,含乳饮料是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加入水、糖液等原料加工而成的饮品,其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0.7%,配料表中水含量为第一位;而酸牛乳等乳制品的蛋白质含量应在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