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心整改
进入2003年,零售业在“入世”的大背景下显得格外惹眼,所表现出的不仅是企业间的肆意扩张、合众连横,把握零售业“入世脉搏”的政府一方亦显现出从未有过的深思熟虑。
按照入世开放的时间表, 2002年,在政府的把握下,进入中国的跨国零售企业应停留在一个适当的数字上,截止去年底,中国政府的统计数的确显示,正式得到国务院批准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零售商只有28家。但实际情形却让业界大跌眼镜,地方政府为了更多地获得利益而提前打开了零售业的大门。根据国家经贸委的调查显示,在全国27个省会市、单列市中,外资百货店的数量所占比例已上升至6%;大型综合超市占23%,实际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已超过300家。很显然,虽然中国政府有外资最多持股65%的明文规定,但地方政府私准的政策“突围”却已成为主流。
地方政府的“短视”是造成9/10的外资零售商违规开店的根源。不可否认,外资零售商可以迅速为地方政府减轻税收与就业的双重“压力”,但同样会造成中央政府对此的控制力度的削弱。于是有经贸委的官员站出来疾呼,明确告诫地方政府不要为了一己之利而提前开放零售业,地方政府的职责首先应是把好门户。
国家经贸委官员黄海在公开场合就有明确的表态:中国入世后三年的过渡期是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才争取到的留给国内企业的缓冲期,应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间表进行,没必要提前开放!而实际上,目前存在于零售业的许多压力并不完全是外商造成的,各级政府在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在某些利益的驱使下,迫不及待地大量引入外资,不顾及民族商业的未来发展的结果,势必会导致超压情形。
由于自2001年,国家就有了处理违规企业的前车之鉴,对于此次蜂拥而出的300家违规企业,中央政府亦显现出整改的决心,300家违规企业有可能不得不面对同一标准——转让现有超出65%的多余股份。对于外资零售商的违规行为整改完毕后,国家将尽力做到给予每个来中国发展业务的外资零售企业同等的机会。
“十五”连锁规划
政策措施跟进
对于一向被视为零售业中最具增长力的连锁经营,2002年末,政府明确出台了一项规划——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根据这项规划,五年内,连锁经营在零售业中将占据主体地位,全国连锁企业门店数将达到10万个,销售额达到7000亿元,年均递增约35%。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将达到20户,销售额在20—50亿元的连锁企业达到40户,以及将培育5-10户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
为此,国家将重点推进中西部及其他欠发达地区连锁经营,继续扩大连锁经营的行业范围,包括在石化、烟草、图书报刊、医药、电信等行业中推行商品或服务的连锁经营以及在软件开发、汽车销售、商品租赁、房地产中介、教育培训、旅游等新兴服务业中发展连锁经营。在培育大型连锁企业的同时,加快国有连锁企业的改革。对国有独资的大型连锁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对国有中小连锁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出售等多种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并通过发展特许经营、自由连锁等方式,促进他们加盟大型连锁企业集团,提高在社区商业竞争中的能力。
政府在政策措施上会同步跟进,特别是新政策的制定,将着重出台鼓励连锁企业做大做强和跨地区、跨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此各级政府也会在拓宽连锁企业融资渠道,打破地区、部门封锁和行业垄断等方面多做些工作。
告别试点再放开
酝酿刺激性政策
2002年末,国家经贸委外经司副司长徐鸣指出,2003年将是国内商业领域开放即将告别试点的阶段,在尽快结束试点后,零售业将转入正常开放,在外资商业企业的数量、布局上进一步放开限制。
为此,国家正积极酝酿零售业刺激性政策。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透露,由于2002年1-10月份GDP增长在7.8%以上,工业增长总值、进出口总值等各项指标也较前一年度大幅度提升,但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却远远低于去年10.1%的增速,与之不相匹配;与此同时,居民为子女教育与供楼的储蓄增速大大超过了消费的增速。为此,政府正在研究给低收入者合理补贴及给非劳动者以合法的收入,这将极大刺激商业、服务业,零售业也应有更大的发展。
但就目前而言,零售业对外开放中依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业态结构不合理,大型综合超市比重过大;二是区域布局不合理,近80%的外资商业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在一些城市造成过度竞争;三是少数外资商业企业违规占用供应商资金,违规收费,侵犯供应商利益。这些必须尽快得到合理解决。对于目前引进的业态,如仓储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要鼓励它们向西部地区发展,在东部地区多发展便利店、折扣店、专业店等新型业态,避免过度竞争。(记者 王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