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福建宣判首例“瘦肉精”案 被告获刑并被处罚金

时间:2002/11/21 0:00:00 来源:人民网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该省首例“瘦肉精”犯罪案件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人叶寿华等人犯有生产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叶寿华、贾建萍是南平九峰兽药店店主和南平市三元兽药店店主;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林盛强、林扬森、林扬根、高文均是个体养猪户。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
,被告人林盛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瘦肉精”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养殖添加剂,向梁振华(在逃)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公斤“瘦肉精”,除部分用于喂养生猪外,将其他的20公斤“瘦肉精”转卖给被告人贾建萍。同年4至6月,贾建萍在明知“瘦肉精”的危害时,还向林扬森、林扬根、高文转卖20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2002年春天,被告人叶寿华以每公斤135元的价格向梁振华购买了20公斤的“瘦肉精”,部分用于喂养自己的生猪,分别向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出售14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案发后,经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上述被告人所饲养的生猪体内均含有“瘦肉精”成分。法院鉴于8名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社会危害较轻,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梅贤明 赵颖)


相关搜索: 瘦肉精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