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分析,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下降1.3%。其中,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2%。
从消费类别看,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食品价格下降2%,非食品价格下降0.9%。
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7%,粮食价格下降1.1%,鲜菜价格下降15.6%,水产品价格下降5.2%;食品类中价格上涨的有:鲜果价格上涨5.4%,蛋类价格上涨4.9%。
从消费地区看,全国31个省(区、市),有29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降幅在0.3%~3.4%之间。其中,降幅较大的地区是:北京下降3.4%,山西下降2.3%,广东和安徽均下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