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市民吃上“放心”早餐,从昨天起,市商委与卫生局共同对本市早餐经营网点进行整顿,对经帮助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早餐经营网点,将依法处理直至淘汰。
据市商委杨新京处长介绍,此次新出台的对早餐经营企业的规范要求包括,原材料和各种辅助物料应有正常的进货渠道,并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原、辅材料特别是煎、炸食品用的油脂,应按照行业规定的条件和在良好的保质期内,安全可靠地使用,当日食品不得隔日重新回炉销售;早餐食品制作、销售场地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和环保的要求;早餐食品的经营者,证、照要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不得冒名顶替;属于餐馆承包给他人经营早餐的,双方应签订合法、有效的承包协议或合同,发包方应按协议或合同对承包方进行监管,并对承包方的经营行为负责。 北京市有餐饮业经营者近3万家,其中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占90%,“脏、乱、差”和“不放心”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近几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在此次整顿工作中,有关部门将对早餐经营企业按调查所掌握的情况划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种不同情况。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早餐经营网点,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帮助他们达到规定要求。(林盈 吴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