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家评估小组对广东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行严格的评估复核并深入深圳、清远等地现场考核后宣布:广东省已达到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但由于广东省属于环境缺碘地区,今后仍要确保食盐加碘的机制长期运行,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
碘缺乏病是指因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碘”摄入量不足而引起的一系列疾病和损害,其中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是孕妇、儿童缺碘,将影响胎儿和儿童大脑发育,导致儿童智力低下。广东省从1996年开始实施全民供应碘盐以防治碘缺乏病。
国家评估小组近日对广东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考察后认为,广东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全省碘盐供应量由1994年的8万吨上升到1999年的28万吨;居民碘盐合格率由1995年的56%上升到1999年的88%;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11.08%下降到1999年的7.5%。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廖怀凌)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