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发〔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4-01
【生效日期】 2018-04-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12/content_5281920.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