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http://www.jsrd.gov.cn/zyfb/sjfg/201706/t20170607_463333.shtml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五章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