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8-07
【效 力】:2017-09-07结束
【备 注】: http://www.gzrd.gov.cn/gzdt/lfgz/lfgg/31766.shtml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对《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欢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好该条例提供参考。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9月7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890210
电子邮箱:fgyc@gzrd.gov.cn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