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省农业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