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办[2016]5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畜禽屠宰行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畜禽屠宰监管,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通知
自治区畜牧厅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