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川食安办〔2017〕33号
【发布日期】 2017-06-0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25558.html
成都市、泸州市食品安全办:
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食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我省示范创建城市为成都、泸州)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要求,四川省食品安全办制定了《四川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细化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示范创建活动。
附件:1. 四川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
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