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食品安全办: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的通知(食安办[2017]18号),省食品安全办制定了我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