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26
【备 注】:http://zw.zjfda.gov.cn/info!new_detail.do?id=54498
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和风险监测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增强抽检监测的有效性,省局制订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