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针对峰峰电子厂的恶意诉讼,利发公司可以请求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利发公司还可以提起反诉或者另行起诉,要求峰峰电子厂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再次,受害人可以在法院裁判后,请求法院补救。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分别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民事行为无效,且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中亦有类似规定。因此,长风公司完全可以请求撤销李俊与罗敏的案件,或者确认他们之间的行为无效,再请求执行李俊的房屋、汽车,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案外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尽管邢志已经跟妻子离婚,但邢志的债主们仍有权向他们双方主张权利,而非只有自认倒霉。
(本文所涉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作者:唐宁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