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一些边角的规定
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
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
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主体缺陷。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或者精神有问题,不能保证随时意识
清醒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
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典型的就是有
名合同中的赠与合同,不能因为受赠与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合同无效;
3、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
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
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这里和民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在代理中比较复杂的是所谓表见代理,即行为人本来是无权
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但是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也就是该合同由本人承担行为后果。
最常见的就是使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组织的法定代表等,其行为在外人看来足以有充
分的效力——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一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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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时候,应当承担
的民事责任。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通常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事先约定(
典型的就是违约金)。此外,违约责任形式上还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后者采取补救措施等。
具体讲,又分为三种情况: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通常按照过错责任大小来分担;
3、当事人一方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首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在按照
法律规定解决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在责任认定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也就是不以当事人过错的存在违要件,换
句话讲,就是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观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和事实,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
1、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
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也可以要求继续
履行,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
以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况除外;
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可以继续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属于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
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再
确定实际金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适当减少。不过,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
继续履行债务;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同时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对方承担一种形式,
而不能同时两者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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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规定
1、合同文本。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
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文字。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
推定
,
为了减少麻烦,建议大家约定不同文字的版本中,中文效力优先;
3、法律适用。作为民事法律的一部分,合同当事人通常可以自行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
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嫌麻烦,约定使用德国标准合同法或者新加坡统一合同法也是没有关系
的。但是,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合同、
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的,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
协议
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
无效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通常来说,诉讼和仲裁是相互排斥的。常常看到有人约定,如
果不服从仲裁结果,可以再提起诉讼——典型的半法盲;
5、免责。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典型的就是战争
、自然
灾害或者国家政策的实施——天灾人祸^^),使得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
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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