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原为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组办,为兼职律师所,2000年经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三人,共有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13人。
本所主要业务方向为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经济纠纷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
本所成立于1994年2月7日,于北京市司法局注册,之前,以海淀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的名义执业一年,成立伊始,得到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些老同志的支持,原中纪委副书记韩天石,中纪委常委陈达之、副秘书长马英杰等莅临致贺,嘱发场正气,做法律卫士,为本所多年信守。
数年来,本所接待咨询数千次,经办案件数佰件,既有见诸报章、电视的大案要案,也有标的极微的民事纠纷,还承担了多起法律缓助业务。本所不以大案背景硬而畏难;亦不以案小无经济效益而推却。在受理业务过程当中,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关心普通老百姓的疾苦,平息矛盾纠纷,是律师遵循的不变原则。
本所律师信守职业道德,从不曾有过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本所律师来自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校,这些学校绵远的人文沉淀及淳厚学风,其缜密的理性逻辑思维,于办理大型的项目策划等非诉业务以及对于诉讼业务中法律关系的剖析等不无裨益。
本所承担了江苏省政府驻京办、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院物资供销部、北京凯驰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华北电力集团电力科学研究院、海南金翼国际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接过涉美、涉港、涉新等多起涉外纠纷诉讼与调处。
本所全体律师谒诚为您服务。愿成为您的朋友,保护您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本所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59号1号楼(万寿路地铁站西北出口,中房北京公司大楼内)。
■邮编:100036
■电话(传真):68214162、681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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