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按照《浙江省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取得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流通条线在“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689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888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1463户次。共开展各类食品监督抽检1566批次,检出不合格4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26批次,不合格10批。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11户。累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3件,已结案的罚没款29.28万元。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扫雷”行动为重点和抓手,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阶段,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把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加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