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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发现在售泡菜标识有误 连告良庆南城百货32次

时间:2016/11/18 8:57:26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你知道包装好的酱菜、泡菜上,有一种关于能量的标识吗?在南宁当律师的陈先生发现,南城百货五象大道门店销售的“梁氏香多口味泡菜”,其外包装上标注的能量值有低标之嫌。今年5月,陈先生以每瓶16.5元的价格,陆续购买了32瓶该品牌泡菜,然后以该泡菜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分32次将南宁市良庆南城百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公司退回相应货款,每瓶赔偿1000元。11月17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一系列案件,当庭宣判支持陈先生的诉讼请求,总价值528元的泡菜最终获得了60多倍的赔偿,这也是目前南宁市因售假被判赔比最高的个案。

较真律师 发现问题泡菜 连买32瓶“拆分”起诉

今年43岁的陈先生是一名律师,平时很注重消费维权。今年5月,陈先生购物时发现,南城百货五象大道门店销售一款“梁氏香多口味泡菜”,外包装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不太对劲。该包装上标示,每100g该产品,能量值为88焦卡。但陈先生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注明的能量计算公式一算,这款泡菜的实际能量值应该超出好几倍才对,远远超过了法定的误差范围。陈先生先后分9次购买了32瓶该款泡菜,并分别开具了32张购物小票。

拿着这些凭证,今年8月,陈先生分32次将良庆南城百货告上法院,他认为能量低标会给消费者造成明显误导,同时也会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要求良庆南城百货退回他32瓶泡菜的货款,且每瓶赔偿1000元。陈先生的依据是,根据《食品安全法》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庭审争议 故意重复购买 索赔是否合理?

“从陈先生故意重复购买的行为可以看出,该产品的标签标识不可能对其构成误导。”法庭上,良庆南城百货代理人反驳称,陈先生特意将购买行为进行拆分,并分别开具小票,是企图利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最低惩罚性赔偿标准的最低限额规定,来达到分别立案的目的,进而通过诉讼获取高额的赔偿,其行为显然并非一般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该代理人认为,陈先生主观上存在获取高额赔偿款的明显故意,若支持惩罚性高额赔偿,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

该代理人还认为,涉案的泡菜不会导致实际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通过与营养素参考值对比,一个成人需要吃掉5斤这种泡菜,才会出现摄入能量超标,而这种泡菜只是用来佐餐的调味食品,不可能出现摄入能量超标的情形。此外,这款泡菜只是存在标签标注上的瑕疵,《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瑕疵的,被排除在消费者索赔范围内。

法院判决 能量标示有误 不符合食安标准

昨日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4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示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第4.1条规定,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互参与值的百分比。

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关于能量及其折算的规定,“梁氏香多口味泡菜”外包装瓶上标示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含量,计算每100g该食品的能量值为:4.8g×17+1.0g×37+15.9g×17=388.9焦卡,但该食品外包装瓶上标示的能量值为88焦卡,远远超出食品中的能量标示值允许误差的范围≤12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外,《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良庆南城百货在进货时,应对涉案的泡菜标示的能量值进行验明,在确定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方能进行销售。但该公司向陈先生销售的涉案食品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良庆南城百货应向称先生返还32起案件中的每案购物款16.5元,陈先生退还32瓶“梁氏香多口味泡菜”。同时,良庆南城百货支付陈先生32案赔偿金每案1000元,共计3.2万元。

【法官说法】 “拆分”起诉为何能获法院支持

每瓶售价为16.5元的泡菜因标签上的能量标识有误,商家为此掏出了1000元“学费”。法院为何全部支持了消费者“故意”拆分32起案件起诉的诉求?主审该案的李法官表示,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健康,只要是法律未禁止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都会支持。

李法官认为,该案原告以“拆分”形式起诉,并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原告的行为,依然符合普通消费者的行为。而直接面对众多消费者的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家来说,他们更应该遵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对于看似不起眼的能量值标识,同样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在出厂时自己检测出的食品符合标准,未必就等同于符合食品安全的各类要求。

李法官表示,类似陈先生这样的打假行为,对商家和企业还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比如在该案中,涉案的泡菜就已经全部下架。在其他类似个案中,消费者只要一起诉,商家通常都会对涉诉商品做下架处理,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其实也是好事。


相关搜索: 泡菜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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