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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32类食品或将告别小作坊 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16/9/19 10:11:41 来源:江门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江门在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一批)》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小作坊拟禁止生产加工32个类别的食品。目前,该稿已在市食药监局网站上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留意到,此次江门新增加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拟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32个大类,每个大类里又细分为小类,每个小类又列出了具体品种,并列出了禁止生产加工的原因。

以粮食加工品这一类别为例,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四类,仅小麦粉又包括通用和专用两种。禁止生产的理由主要包括:江门非小麦产区;工艺复杂,小作坊难以控制产品质量;粮食类属于主食类,生产条件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属重点监管产品;市场供应能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再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这一类别为例,它包括三大类: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对于食用植物油方面,禁止生产的理由是:行业准入标准高,生产条件要求严格,小作坊难以控制原料使用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风险高。

小提醒

请街坊们于9月25日前反馈意见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市食药监局网站(http://fda.jiangmen.gov.cn/)通知通告栏目内查看,并将相关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通过以下途径向该局提出意见或建议——电子邮箱:jmsjb@163.com;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星河路36号,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邮编529030)。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意见反馈请在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5日。(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周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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