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微信推销“三无”减肥丸 安吉县十“微商”获刑

时间:2016/2/26 10:55:23 来源:新浪司法

夫妻俩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廉价购入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胶囊”,冠以“中药减肥丸”,在微信、微博上销售并发展下线,短短5个月就非法获利约100万元。昨天,安吉首例“微商”涉罪案一审宣判,10名利用微信、微博宣传销售“中药减肥丸”的“微商”,被安吉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法院对其中判处缓刑的8名被告人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

2014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朱某、刘某夫妇以每粒0.19元的价格,购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的“三无”散装“减肥胶囊”60万粒,自行包装,贴上“中药减肥丸”标签、用法、注意事项等字样,通过微信、微博进行广告宣传,并以每盒140元至320元不等的价格,向下家刘某等不特定人员销售,并且招收下级代理商,共计销售约55万粒,销售金额约120万元,非法获利约100万元。

下家刘某等人购得上述“中药减肥丸”后,为赚取差价牟利,同样通过微信、微博,以描述所谓亲身体验证实该药具有减肥疗效的方式,继续向不特定人员进行广告宣传,同时招收下级代理进行加价销售,分别获利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案发后,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查扣的“中药减肥丸”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证实,这种所谓的“中药减肥丸”中含有国家规定的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对人心脑血管有损害作用。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上述“中药减肥丸”作出属于假药的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刘某等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庭审中,1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积极退缴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相关搜索: 减肥丸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