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婕报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盐,稳定云南盐业市场,保障云南省人民群众用盐安全。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部署打击假劣食盐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食盐监管部门强化源头管控和实时实地监管的措施,严打假劣食盐流向监管市场,特别是相对薄弱的区域和环节。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紧密协作,不断创新技术手段,提升食盐监管信息化水平,做到可追溯、可追踪,加大对假劣食盐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要求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由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假劣食盐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假劣食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各职能部门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打击假劣食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真正形成多部门整体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打击假劣食盐。农业部门要明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使用标准、使用范围,把其纳入重点监管商品严格来源、追溯去向。
强化食盐专营制度,杜绝外省假劣食盐进入云南市场,外省市盐产品进入云南市场,必须到省盐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