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福建审判百万“地沟油”案 七人获刑

时间:2014/11/28 17:1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7人大肆生产“地沟油”,并部分销售作为食用,部分作为生产饲料,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人民币,下同)。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28日对外披露,王某等7名被告人一审获刑2至8年或缓刑并处罚金。

据漳州市芗城区法院介绍,2012年9月18日,王某在福建省龙海市九湖镇庵兜村赐清猪油加工场,用猪肉下脚料等废弃油脂、鸡鸭肉制品废弃物等,非法生产、加工成劣质猪油(即“地沟油”),共计1500斤,而后以每斤4.5元的价格以食用猪油的名义销售给黄某。  黄某在明知所购的“地沟油”是私制,且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并将其运回福建漳浦县湖西乡用于生产酥糖。

随后,王某和高某合作,共同进行“地沟油”的生产加工,而后分别销售给杨某、岑某、林某用于生产饲料或饲料级混合油,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022879元。

2012年9月21日,福建警方在王某的加工厂内查扣非法生产、加工的“地沟油”6450公斤。次日,警方又在高某的小作坊内查获非法生产、加工的“地沟油”9500公斤。

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33500元;高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20000元;黄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3500元。另外四人被判处缓刑。(完)



相关搜索: 地沟油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