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郑市公安局民警在新郑市裴大户寨村张某家检查时,发现孔某等3人在加工米皮、凉皮的过程中添加国家明文禁止的添加剂硼砂,并当场查获硼砂20余公斤。日前,新郑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孔某等3人批捕、起诉。
新郑市检察院干警介绍,硼砂为硼酸钠的俗称,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因为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物,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很大,连续摄取会在体内蓄积,妨害消化道中酶的作用,其急性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即所谓的硼酸症。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
据孔某交代,自2010年7月份开始,为了使凉皮不黏、不沾箩,方便揭起以提高生产效率,他们就一直在加工的凉皮、米皮中添加硼砂,已使用硼砂50多公斤。夏天生意好的时候,他们一天能卖三四百张凉皮、50多公斤米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