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够5.5万人吃一年
江苏睢宁8名假盐贩子被判刑
法制网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威 孙传亮
昔日“盐枭”出狱后重操旧业,制售假冒食用盐牟取暴利。120吨假盐如全部流入市场,够近5.5万人吃一年。9月17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制售假盐案一审判决,涉案8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其中主犯周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早在1995年至1998年间,现年44岁的周超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等地非法经营食盐1400余吨。被相关部门查处后,周超怀疑有人举报自己、为图报复又对4名“举报人”分别实施绑架和抢劫。2000年1月,被以犯非法经营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0年1月,周超因减刑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周超仍不思悔改,经与睢宁县古邳镇居民陈猛、苗瑞等人共谋,于2012年3月购买封口机等食盐包装加工设备,在睢宁县魏集镇、高作镇设立两个非法加工窝点,并通过亲戚关系招募了夏春升、李爱华、王萍等工人,先后从宿迁市某公司购进工业盐120吨,分装至伪造的某品牌食用盐小包装袋内,大肆销售。2012年9月,这两个非法加工窝点被盐政稽查部门查获,当场查获未及加工的工业盐58.1吨,已有60余吨假冒食盐流入市场。
据介绍,工业盐是化学工业最基本原料之一,由于未经净化处理,不同程度地含有一些杂质且重金属超标,长期食用会造成人体胃肠道功能紊乱、损害神经系统,尤其是对孕妇和儿童危害更大。有些工业盐含有亚硝酸盐成分,食用后甚至会引发中毒、危及生命。而医学研究表明,成人每日钠盐摄入量应不超过6克。如按此标准计算,120吨假冒食盐如全部流入市场,够近5.5万人吃一年。
周超等人所制假冒食盐销往睢宁及周边地区,睢宁县庆安镇的经销商杨红军、邳州市新河镇的经销商许宗亚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积极推销这种假冒食盐。其中杨红军销售15吨;许宗亚进货9吨,已售出2.5吨。
6月27日,睢宁县检察院上述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睢宁县法院经审理后,于9月17日作出判决,除被告人周超外,法院以被告人杨红军、许宗亚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均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五名被告人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