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日前,江山市长台工商所集中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大检查。该市江郎一副食店业主毛某因疏于管理,出售19包过期方便面,受到工商部门处罚。
当事人毛某于今年1月7日,从一上门的流动送货车处购进了一批方便面,生产日期均为2012年12月14日,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毛某因平时疏于查看,未及时清查、清理货架上的食品,以至于食品过期也不知情,仍对外销售。工商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发现这批方便面均已过期一个多月。
19包方便面虽然货值不高,且毛某主观上也并无销售过期食品的意图,但由于毛某疏于查看,未尽查验义务,客观上有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违反了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