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市场监督局光明分局接到权利人举报,反映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长圳社区新坑山边有一个“怡宝饮用纯净水”地下加工窝点,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个60多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有几名工人正在从事生产加工瓶装“怡宝”饮用纯净水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未经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的授权,擅自利用地下水和山泉水经过反渗透设施简单过滤后,人工灌装到矿泉水瓶,大肆生产加工侵犯“怡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规格为1.555L×12/箱的“怡宝饮用纯净水”成品75箱;规格为555mL×24/箱的“怡宝饮用纯净水”成品54箱;标有“怡宝”商标标识的纸箱1200个、空瓶4600个、盖子14000个、标签5万个、封箱胶纸12卷以及反渗透制水设备一套(砂缸、反渗透装置、高压水泵、大桶及连接管一套)。
由于涉案商标标识已超过二万件,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