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药总局:强化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2013/6/9 20:32:20 来源:食药总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强化夏季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针对夏季天气高热潮湿,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增大的特点,加强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地在全面梳理、认真分析近年来本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上,研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排查、餐饮单位监督排查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排查。

《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消费特点,对重点食品品种的重点指标项目进一步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切实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集中执法力量,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强化对违法线索的汇总、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监管区域的实际情况,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值守。对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依法调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相关搜索: 食药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