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池县工商局按照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考核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复查)考核标准,对已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考核,确保已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
经辖区工商所认真复查、审核,县工商局组织考核、认定等环节,对2011年6月前已命名挂牌两年以上的67户食品安全示范店从严进行了重新认定,对达到创建标准52家示范店进行了重新命名,对由于店面卫生不整洁、自律制度落实不到位,受到过违法违章行为处罚等原因而不符合创建标准的15户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