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近日出台《镇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举报线索价值作为举报奖励标准,对于有重大价值的实名举报,举报者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
该《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将依据举报人提供的详细线索和关键证据程度分等级,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奖励。
而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则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1000~5000元奖励。居民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实名举报。